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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3年3月20日至22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会谈。习近平主席还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舒斯京举行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称“双方”),声明如下:
一
在双方不懈努力下,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并持续向前发展。双方重申遵循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21年6月28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的联合声明》和2022年2月4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新时代国际关系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确定的原则和精神发展双边关系。
双方指出,中俄关系不是类似冷战时期的军事政治同盟,而是超越该种国家关系模式,具有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性质。中俄关系成熟、稳定、自主、坚韧,经受住了新冠疫情和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不受外部影响,展示出生机活力。两国人民世代友好具有坚实根基,两国全方位合作具有广阔前景。俄罗斯需要繁荣稳定的中国,中国需要强大成功的俄罗斯。
中俄视彼此为优先合作伙伴,始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成为当今大国关系的典范。在元首外交引领下,双方保持各层级密切交往,就彼此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沟通,增进互信,确保双边关系始终高水平运行,并愿进一步深化两国关系和发展各领域对话机制。
双方指出,当前世界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格局深刻调整,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多极化国际格局加速形成,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地位普遍增强,具有全球影响力、决心捍卫本国正当权益的地区大国不断增多。同时,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依然横行,用“基于规则的秩序”取代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的行径不可接受。
应秉持普遍、开放、包容、非歧视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实现世界多极化和各国可持续发展。中俄呼吁各国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和睦相处,合作共赢,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在这一形势下,双方保持密切外交协调,开展紧密多边协作,坚决捍卫公平正义,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
双方强调,巩固和深化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双方基于各自国情作出的战略选择,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符合时代发展潮流,不受外部影响。双方将:
——以两国元首共识为引领,确保双边关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在维护各自核心利益,首先是主权、领土完整、安全、发展问题上互予坚定支持。
——秉持互利原则,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持续深化和拓展务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更好造福中俄两国人民。
——促进两国人民相知相亲,不断夯实两国世代友好的社会民意基础。
——推进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
双方指出,各国自身历史、文化、国情不同,都有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存在高人一等的“民主”,双方反对把本国价值观强加于人,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反对所谓“民主对抗威权”的虚伪叙事,反对将民主、自由作为向别国施压的借口和政治工具。俄方高度重视中方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
双方指出,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双方将坚定不移推进本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
俄方支持中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方支持俄方实现2030年前国家发展目标。
双方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内政。
俄方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坚定支持中方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举措。
双方同意加强涉外法治和立法经验交流,为中俄关系发展和两国对外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双方将继续开展中央及其下属机构之间,以及战略安全磋商和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框架下高级别代表之间的互信对话。双方将促进两国政党交往。
双方同意协商举行公安、内务部部长年度会晤,加强在防范“颜色革命”,打击包括“东伊运”在内的“三股势力”、跨国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执法领域合作。
双方将定期组织海上、空中联合巡航和联演联训,加强包括现有双边机制下两军各项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军事互信。
双方高度重视维护两国海外人员和机构安全及权益,将进一步推动双多边机制建设和对口交流,不断拓展海外公民、项目、机构安全保护合作方式和领域。
三
双方将加强协调,精准施策,从战略高度出发,切实提升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水平,以夯实两国关系物质基础,造福两国人民。
双方将巩固双边贸易增长势头,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实施好《中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培育经贸新增长点,拓展经贸合作广度,提升合作效率,将外部风险降到最低,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固和安全。双方将深化地方合作,拓宽合作地域和领域,推动双方中小企业扩大交流合作。
双方将稳步推进多领域投资合作,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法规保障,创新合作方式,深化数字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合作。双方将继续推动新版《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双方欢迎中国商务部和俄罗斯经济发展部于2022年12月5日发表的《关于启动2006年11月9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将就此持续进行谈判,提升投资保护水平,促进投资便利化,为投资者及其投资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金融领域的互利合作,包括保障两国经济主体间结算畅通,支持在双边贸易、投资、信贷等经贸活动中扩大本币使用。
双方将打造更加紧密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双方企业推进油气、煤炭、电力、核能等能源合作项目,推动落实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倡议,包括使用低排放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双方将共同维护包括关键跨境基础设施在内的国际能源安全,维护能源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公平的能源转型和基于技术中立原则的低碳发展,共同为全球能源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双方将继续在民用航空制造、汽车制造、船舶制造、冶金和其他共同感兴趣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双方将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合作,完善跨境基础设施,提高口岸通行能力,保障口岸稳定运行。双方将继续支持中欧过境俄罗斯开展铁路和海上货物运输,提升运输效率。
双方将在航天领域共同感兴趣的方向深化互利合作,包括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与俄罗斯联邦国家航天集团公司2023-2027年航天合作大纲》。
双方将积极创造便利,提升互输农产品和粮食的多样性和供应量。
双方支持2023年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举办第七届中俄博览会。
中方支持在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推动一体化进程,俄方支持建设“一带一路”。双方共同努力,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加强亚欧地区互联互通。双方将继续落实2018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
双方愿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大欧亚伙伴关系”建设并行不悖、协调发展,推动双多边一体化进程,造福亚欧大陆各国人民。
双方高度重视落实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蒙古国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和2016年《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以进一步深化三方一揽子合作,将积极推动这一具有发展前景的机制同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等区域组织和机制进一步对接。双方将共同努力,推动新建中蒙俄天然气管道项目研究及磋商相关工作。
双方同意加强反洗钱领域交流合作,包括多边框架下协作。
四
双方反对国际人文合作政治化,反对以国籍、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信仰、民族或社会出身为由歧视文化、教育、科学、体育界人士。
双方将努力恢复和扩大两国线下人文交流合作,不断巩固两国人民友谊和双边关系社会基础。
双方将深化教育合作,推进双向留学提质增效,鼓励高校合作,支持中俄同类大学联盟和中学联盟建设,推动合作办学和职业教育交流,深化语言教学合作,增进两国学生交流,开展数字化教育合作。
双方将深化科技创新领域互利合作,扩大行业人才交流,发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合作潜力,聚焦科技前沿领域及全球发展共性问题联合攻关,包括应对及适应气候变化问题。在人工智能、物联网、5G、数字经济、低碳经济等技术与产业领域探索合作新模式。
双方将加强两国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剧院等文化、文学、艺术机构交流交往。双方将拓展旅游合作和往来,鼓励构建舒适旅游环境。
双方将深化医疗卫生领域合作,扩大科研和高等医学教育领域交往,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交流合作,在灾害医学、传染病、肿瘤学、核医学、妇幼保健、眼科、精神病学等领域开展合作,在世界卫生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平台加强相关合作。
双方将继续开展卫生防疫合作,应对疫情威胁。双方将共同反对借在国际组织框架内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机制,谋求限制各国在传染病防治及预警和应对生物威胁方面主权权利的企图。
双方高度评价2022-2023年中俄体育交流年取得的积极成果,将继续加强各领域体育合作,促进两国体育运动事业共同发展。中方支持俄方2024年在俄罗斯喀山举办国际电子竞技赛事“未来运动会”。双方反对体育政治化,希望发挥体育独特作用,促进团结与和平。
双方欢迎国际奥委会和亚奥理事会有关倡议和决定,共同捍卫奥林匹克价值观,愿为符合条件的各国运动员搭建良好参赛平台。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生态保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装备研发等领域合作,持续深化在极地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和组织科考等方面务实合作,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更多公共产品。
双方愿携手提升应急管理合作水平,在航空救援技术、应急监测预警、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组织包括边境地区在内的应急救援联演联训,加强海上搜救信息共享与合作。
双方愿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政策沟通合作,促进联合制作、节目互播、技术研发应用等合作,推动产业共同发展。
双方同意加强媒体、智库、出版、社科、档案、文艺等领域交流合作。
双方将在加强青年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开展合作,为两国青少年自我成才、创业、创新、创意和其他成长型活动提供机遇,加强两国青年直接交往,拓展联合青年项目。
双方将继续开展志愿服务、创业、产业创新和创意、少儿团体等领域的双边活动,在联合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和二十国集团框架内多边青年平台上相互协调,进一步深化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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