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加拿大旅游签允许持有人在一次入境后可以境内逗留180天。然而很多出门在外的小伙伴们,由于种种原因,在允许逗留期结束后,仍然需要留在加拿大境内。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操作呢?今天,万德小编向您介绍Visitor Record,来解决这类问题。
Visitor Record
Visitor Record(简称VR),访客记录,是加拿大移民局给想要在境内延期逗留的外国人签发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有了它,无论是旅游者想延长时间,还是学签、工签持有人在签证到期后转换身份,都能保证自己在加拿大的逗留期间拥有合法身份。
01 PARTVR都记录了啥?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Visitor Record的主要功能是:
允许延长或限制加拿大临时居民逗留的时间列明其逗留期须遵循的条件
除了持有人的基本个人信息外,Visitor Record上包括的信息主要有:
- 允许持有人逗留的条件(如不可读书与工作)
- 有效日期(即持有人必须离开加拿大的日期)
- 其他备注信息(如陪同持工签配偶的情况下,须体检)
02 PART在哪里申请VR?
境内申请(向加拿大移民局IRCC申请)
加拿大签证处理中心的移民官向临时居民身份的申请人签发Visitor Record,以便其
- 在加拿大境内延期逗留
- 签证过期(失去身份)后,在加拿大境内恢复临时居民身份
- 更改签证持有人在境内逗留的条件(转换身份)
边境申请(向加拿大边境官BSO申请)
边境申请通常为“被动申请”,边境官可能在入境者入境时,不允许其在境内按照常规逗留180天,取而代之签发一纸注明具体允许逗留时长的Visitor Record。通常这种情况会发生在边境官有理由相信需要对该入境者进行限制的时候(比如怀疑对方的入境动机,或不会按时离境等)。
因此,对于在境内逗留期满,却希望继续待下去的小伙伴们来说,您的Visitor Record应该是在境内向加拿大移民局IRCC提出申请,且推荐网上申请。
03 PART什么时候申请VR?
加拿大移民局IRCC建议大家在授权逗留期结束前30天内提出申请。注意,如果是已经失去临时身份(即授权逗留期已经逾期)的申请人,则必须在失去身份的90天内提出申请恢复身份。
根据移民局IRCC官网显示,目前Visitor Record的申请处理时间是120天(四个月)左右。
有的小伙伴可能会担心,在签证或授权逗留时间已经到期,而Visitor Record申请却还未获批的情况下,怎么办?自己会不会就因此而不合法了?万德小编向您保证:放心,不会的!
04 PART递交VR申请后
一旦递交了Visitor Record的申请,根据加拿大移民法,您就具有“隐含身份”(Implied Status)了。顾名思义,隐含身份寓意着您表面上看上去好像不合法,但实际上,在申请的最终决定下来之前,申请人都处在“具有合法身份”的状态中,可以继续合法的逗留在加拿大。
万德总结
- 请以合理理由申请VR, 例如陪孩子读书、等待学签结果、等待参加毕业典礼等;无理由或不合理的VR申请只会导致拒签。
- 但请遵守VR上的限制条件,未得到授权,不能读书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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