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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讯] 陕西定边6000余亩高标准农田,为何撂荒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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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6 07:4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王滩子村的6267亩土地从草地变为高标准农田,至今超过7年。今年春耕期间,有村民向人民网《人民直击》反映这块地一直处于撂荒状态。  

此地位于陕西省西北部、榆林市最西端,北邻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当地素有“春季风沙夏季旱、秋雨连绵冬季寒”之称。  

2012年3月,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出资8000余万元对这块土地进行开发改造,于同年12月完工。该项目当时被称为定边县“最大规模的土地开发项目”,背景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此后,这块“高标准农田”历经试种、承包、撂荒、整改,至今仍未能体现经济价值。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对此评价,涉事土地“越来越难改造”,现在是“低级别耕地”。  

   

撂荒7年的“高标准农田”。人民网记者 杨乔摄  

6000余亩耕地撂荒7年  

老支书邵海斌等村民的“议事厅”是王滩子村委会西侧的一间平房。20平左右的房间内摆着4张老旧的麻将桌和1个煤炉。  

4月15日,“议事厅”内烟雾弥漫,十余位村民商量怎么应对“整改依旧不能耕种”的局面。  

邵海斌介绍,王滩子村北靠内蒙古自治区城川镇沙地,西邻营盘梁村,是堆子梁镇的低洼地带。村子现有耕地1万多亩,共有村民1000多人,以种植玉米、马铃薯为主要经济来源。  

2012年3月,原定边县国土局(现为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将王滩子村和营盘梁村共计1万多亩的草地进行开发整治,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现为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实施。陕西省地产开发服务总公司(现为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简称“陕西地建集团”)负责施工建设成高标准农田,同年11月竣工。  

陕西地建集团官网对该工程有部分信息公开:项目新增耕地667.4116公顷(10011.174亩),采取“改排为蓄、水地共处、生态和谐”的盐碱地治理模式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从根本上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实现了“田、水、林、路、村”的综合治理。  

开工仪式在2012年春耕的一天举行。“议事厅”里有村民回忆当天的情形,“省市县都来人参加了,就在地里放鞭炮,挂彩旗,热闹得很。”有村民补充说,“加上地建集团的和村民,估计有三四百人在现场,县领导讲话说是一项民生工程,能促进全县的经济收入。”  

邵海斌提供的一张项目信息公示照片印证了这项“民生工程”的说法,“总投资8573.44万元”“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从根本上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当年定边县面积最大的土地整治项目就这样从王滩子村的这块低洼草地开始。  

试种3年后,2016年7月,陕西地建集团将项目涉及的王滩子村6267亩土地移交给村委会进行管护,村民们开始盼望这块新增的高标准农田能立即带来收入。两个月后,王滩子村委会组织土地整体流转经营权招标,刘怀忠从9个投标人中胜出,获得土地经营权。村委会、刘怀忠和堆子梁镇政府三方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上签字盖章。  

刘怀忠回忆,2017年4月16日,正值当地春耕季节,他带人前往地里对浇灌设备进行试用,发现大部分输水管道破裂、30多个检查机井被水淹没。  

刘怀忠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试用设备当天记载“土地交付验收出现问题”的证明。他称,当日雇人在现场拿出工程平面图,对出现的问题逐一标记,包括南北主管线一条无水,耕地表面多处被洪水冲坏,阀门、井盖多处损坏无法使用等。这份证明加盖了村委会公章。  

2018年,刘怀忠和邵海斌等村民代表开始向镇、县、市等相关政府部门逐级举报,要求整改土地。  

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一份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记录了第一次举报后的结果:定边县国土开发整理中心召集项目实施方、县水利专家和王滩子村委会共同沟通协商提升方案。陕西地建集团于2018年11月对项目区管道、电力、道路、机井、泵站进行维修提升。另一份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则注明了此次项目整改完成的时间为2019年5月。  

刘怀忠称,此次完工后,他又一次试水,发现部分设备仍处于损坏状态,无法使用。他向记者出示了现场照片,并有村委会盖章证明第二次试用失败。  

一场认定工程质量和撂荒责任的拉锯战,在承包人、村委会、施工方和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之间展开。  

土地移交时设备状态存争议  

刘怀忠缴纳土地承包定金后,没有向王滩子村委会支付这7年来的承包费用。他给出的理由是,“村里没有按照合同给我正常交付土地和完好的浇灌设施。”  

邵海斌曾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担任村支部书记,他不否认刘怀忠的理由,认为对方“说得在理”。  

“工程完工后我们不知道有没有验收,当时村里没人参与验收。”时任村主任杨和山挤进人群,坐在椅子上跷着腿,挥手示意“议事厅”里的村民安静下来,“我来说,这个我很清楚。”  

邵海斌和杨和山均表示,2012年底,项目完工后,陕西地建集团试种了3年农作物,但未全部种满。“有的地都长不出苗。”邵海斌说。  

此后,当地进行了项目移交。“说是移交,没见到验收报告,最后是签订了一个后期管护协议和一份固定资产移交表。”杨和山等人拿出上述两份盖章的材料向记者解释,“说是除了质量问题外,如果使用不当,就让村委会承担责任。”  

定边县国土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的移交方,王滩子村委会为接交方。这份“定边县堆子梁镇王滩子村土地开发项目后期管护协议”约定,王滩子村委会不得粗放经营和疏于管护;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责任落实到承包户;保证耕地不撂荒。  

附件“固定资产移交表”中详细列出了耕地面积、机井数量、输水管道长度、管理房数量、变压器数量等23项明细。作为监交方的堆子梁镇政府和施工方陕西地建集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落款时间为2016年7月3日,邵海斌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管护协议和移交表格只能证明他们移交了土地和设施给我们。”邵海斌回想起来很是后悔,称当时没有检查设备,“第二年试水的时候才知道设备不能用。”  

陕西地建集团西北分公司定边土地整治工程项目部经理王波负责该项目。“所有的(项目区耕地)都种了,主要是玉米。”关于试种情况,他给出了不同的说法,称试种时使用了水利设施,“都是完好的。”王波表示未给过村委验收报告,但称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均参与了现场验收。“这个项目是经过市国土部门验收合格的,是有验收报告的。”  

4月18日下午,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开发整理中心代主任钟国俊向记者描述大致经过。“我们局里申报了这个项目通过后,市局批复了设计方案,地建集团组织施工,其他的我们局里就不参与了。”钟国俊解释验收工程移交前的验收流程,“我们参与了,报告是市局出具的,当时的结果是可以通过验收,设施是完好的,土地是改良好的,验收时需要村委会的签字。”  

“能不能把验收报告拿出来?”记者问。  

“地建集团把所有材料都提走了,我们这里没有。”钟国俊称。  

记者在当地采访期间,多次联系定边县、榆林市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陕西地建集团西北分公司以及定边项目部相关负责人,欲求证验收报告一事,四方均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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